地区: | 古镇镇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60-23187310 |
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1号政府大院旁第二办公区 |
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部署全镇公安工作,并检查、落实。
2、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
3、组织开展全镇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处理或协助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侦办涉及全镇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镇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依法管理特定行业、场所、活动、物品及出租屋、实有人口。
6、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7、负责对保安服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8、负责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对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10、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组织对全镇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1、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镇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12、负责分局民警辅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建设和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3、依法保护环境资源安全,惩治环境违法犯罪;依法与相关部门合作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14、负责本镇辖区的打击、查处走私贩私案件。
15、负责本镇辖区的水域治安管理工作。
16、负责本镇辖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制发、管理工作。
17、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