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镇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中山市古镇镇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职能: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污...
机构信息
地区: 古镇镇
分类: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60-22353327
地址: 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5层
详细介绍

中山市古镇镇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职能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参与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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