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统计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二)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
机构信息
地区: 东区街道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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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60-87933028
地址: 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六楼 邮政编码 5284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二)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的统计违法案件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审批、备案地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

(三)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投资、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科技、社会保障、人口和劳动力、公用事业、环境资源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和监测。

(四)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生产总值的核算、投入产出的调查,汇编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市情市力的统计数据。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统计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和指导各镇(区)、各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七)建立和管理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区)统计办统计数据网络的运行。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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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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