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核付待遇支付工作;
2、为符合保险关系转移的个人、异地就诊的个人承办待遇核付的审核;
3、向当地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核实征缴国家规定险种的保险基金;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