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医疗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机构信息
地区: 和平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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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电话: 0762-5666233
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廖芬小区二三楼    邮政编码:5172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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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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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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