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源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762-3319495 监督、投诉和举报电话:0762-3324391 传真号码:0762-3335417 |
地址: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 , 邮政编码:517000 。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实施统计工作意见、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统计报表制度,加强地区生产总值下算一级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能源、科技、人口、劳动力、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现代产业体系、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部门统计数据。统一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五)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审批或者备案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七)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市各县区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八)管理直属普查、调查机构,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