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医疗保障局
陆河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制度政策,制定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
机构信息
地区: 陆河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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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话: 0660-5668298 医保中心:0660-5633098\0660-5633298 医疗救助:0660-5633398
地址: 陆河县城朝阳路县民政局二楼  邮政编码:516700
详细介绍

陆河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制度政策,制定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方案。

   (四)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制定并调整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开展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陆河建设。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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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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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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