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蕉岭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753-7182333 |
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长寿新城福星大道北 邮政编码:514100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县公安机关的工作进行指挥、协调、部署,并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4、协助有关部门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置。
5、负责管理出入境和外国人在蕉岭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
8、负责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妨害公司和企业的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案件的侦查。
9、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10、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实施。
11、负责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以及劳动教养等案件的审核、呈批工作。
12、负责局机关、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的基础建设和管理工作。
13、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大型会议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4、组织实施对来蕉岭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5、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6、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对局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7、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指导森林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及职责:
派出所职责: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负责管理辖区户口;宣传法律、法规,负责帮教工作,预防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的管理,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负责侦查本辖区一般刑事和治安案件;依法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视居住的人员实行法律监督;指导和管理治保会和其他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
(1)蕉城派出所:下设第一警务中队、第二警务中队、第三警务中队;
(2)广福派出所:下设第一警务中队、第二警务中队;
(3)文福派出所:下设第一警务中队、第二警务中队;
(4)长潭派出所:下设第一警务中队、第二警务中队;
(5)南礤派出所:下设第一警务中队、第二警务中队;
(6)蓝坊派出所:下设第一警务中队、第二警务中队;
(7)三圳派出所:下设第一警务中队、第二警务中队;
(8)新铺派出所:下设第一警务中队、第二警务中队;
(9)蕉华派出所。
11、蕉岭县看守所:负责对被羁押的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教育改造工作;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12、蕉岭县拘留所:负责治安拘留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生活管理工作,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保障安全,组织被拘留人员从事适当劳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制、道德教育等。
(负责人:吴东海 联系电话:787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