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蕉岭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753-7186385 |
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蕉城镇朝阳路53号 ,邮政编码:5141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或者参与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指导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四)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和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产品质量抽验工作。
(五)组织实施中药与民施药的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六)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称特殊药品)。
(七)监测经核准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广告。
(八)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九)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二)指导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科研实验和临床试验工作。
(十三)依法监管卫生材料和药品包装材料。
(十四)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有关部门和镇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