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大埔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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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753-5524362 |
地址: | 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180号 , 邮政编码:514299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 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 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思路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 结构、速度建议,并协调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 导全县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 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 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 策规定;监督、统计各校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 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 特殊教育、中职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 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 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 政治工作、体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审计工 作。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 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 导全县成入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 教育工作。
(六)规划、指导和协调普教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指 导各镇(校)开展教育科研和推动学校发展高新技术、科研 成果转化及兴办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发 展校办产业工作。
(七)指导、协调各镇(校)的有关教育工作;检查、 监督各镇(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负 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全县履 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 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 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八)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指导各 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 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 书室建设;承担教材与教学用书及资料管理工作。
(九)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全县各类民办教育, 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十)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本 县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大埔留学人员和在学 校任教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十-)参与制定高、初、职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 录取工作;指导各类学学生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 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提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建议。
(十二)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承担 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全县各类教师 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 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全县各类 学校党的建设和监察纪检工作。
(十四)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 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 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有拟订校外教育培 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督等 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校外教育线上学科类培训 的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组织查 处校外教育培训全县性、跨区域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各镇 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 等活动。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 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单独编 制本部门预算。本单位机构级别定为正科级,为公益一类行 政单位,现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局本级内设秘书股、人事股、 计划财务股、基础教育股、职业和终身教育股、督导室、德 育安全股和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八个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