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沪办)于2006年9月成立,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内地设立的第三个办事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内地的联系。驻沪办的服务范围集中于长江三角洲区域及其周边地带,即上海市及江苏、浙江、安徽和山东四省。
自成立以来,驻沪办一直担当香港与内地之间的其中一道重要桥梁,我们除了与四省一市的政府和非政府机构紧密联系,向它们提供有关特区的资料外,也向特区政府汇报内地的最新发展,并在经贸、投资和其他如文化等范畴促进两地的交流和合作。
随着两地人民交往日趋频密,驻沪办也通过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向服务范围内的四省一市的民众介绍香港的最新情况和发展,以加深他们对香港的认识和了解。此外,驻沪办亦与在内地的港人和团体保持紧密联系,同时也为在内地遇上困难的香港居民提供协助。
为加强和深化香港与山东省和浙江省的联系和合作,特区政府分别于2015年4月及2017年4月在济南市和杭州市成立隶属于驻沪办的驻山东联络处和驻浙江联络处。
职能
促进香港与四省一市的联系
- 与上海市和江苏、浙江、安徽和山东四省的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以及该省市的驻上海办事处联系,并向它们提供有关特区的资料
- 向特区政府汇报四省一市的最新发展
- 协助香港特区政府各局/部门推展与当地有关的合作项目,并协助与当地政府联系
加强经贸联系
- 推展香港特区与上海市和江苏、浙江、安徽和山东四省的经贸联系,包括宣传及协助这些地区的企业来港投资和开业
支援港商
- 透过有效渠道,反映和跟进香港投资者共同关注的课题
- 协助香港投资者取得内地营商的资料,及商贸政策法规
推广香港
- 透过在上海市和江苏、浙江、安徽和山东省举行宣传活动,推广香港的优势及加强内地民众对香港的认识
促进投资
- 配合特区政府的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主动招揽目标企业
- 提供有关投资香港的资料和服务,以便利内地企业到香港投资
吸引人才
协助港人
- 与服务范围内生活、工作或求学的香港人及团体保持联系
- 为在内地遇上困难的香港居民提供协助
出入境事宜
- 处理赴港探访、工作、投资、培训、居住和就读的入境申请
- 处理合资格香港居民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换领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及回港证事宜
驻沪办设有以下5个组别以及2个联络处:
- 联络统筹、公共关系、行政及进博会会务组
- 招商引才专组/投资推广组
- 入境事务组
- 经贸关系组
- 驻浙江联络处
- 驻山东联络处
- 香港船舶注册处驻上海区域办事处
驻沪办架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