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江海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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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750-3861787 传真:3861918 |
地址: | 江门市东海路338号区政府大院内,邮政编码:529040 |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是主管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 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和规 划,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 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 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 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 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 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 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 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 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 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药物政策,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 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 国卫生运动。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 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 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 织实施。
(九)指导各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 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 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制定中医药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中医药强区 建设。
(十三)指导区红十字会、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 推动实施健康江海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 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 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 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 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 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向生活 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 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改革完善医疗卫 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 全监管。五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 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推动卫 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设五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 人事股(机关党委)、医政公卫股(卫生应急办)、中医保健股(家 庭发展股)、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区卫生综合监督执行大队、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