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怀集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758-5524136;传真:0758-5523527 |
地址: |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怀城街道工业大道九巷; 邮政邮编:526400; |
怀集县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从事研究与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镇(乡)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镇(乡)教育财政拨款的收支、执行和使用情况;规划和指导校园、校舍、设施建设以及布局调整;对所属学校的经费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四)指导、协调各镇(乡)、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各类职业与成人教育学校进行教育质量检查、评估;管理、指导、监督社会力量办学;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综合管理普通高中教育,指导普通高中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对全县普通高中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七)指导全县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监测。
(九)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德育、体育、美育、卫生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勤工俭学、教学装备、电化教育、图书馆建设工作,规划和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实施,并组织检查评估;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组织、指导、监督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规划、指导学校党建工作,协助县委指导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
(十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五)管理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