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滨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00-17:30(冬天);8:30-12:00,14:30-18:00(夏天)(工作日) |
电话: | 0543-3336311 投诉电话:0543-3217108 传真号码:0543-3336311 |
地址: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邮政编码:256600 |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区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适合我区情况的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的统计标准;拟定全区有关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担负农业、工业、基建、固定资产投资、商业、外经外贸、劳动工资、能源、交通、民营、农经等专业统计任务,完成国家定期统计报表任务。
(四)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及管理。
(七)依法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统计登记工作。
(八)依法办理新建或迁入单位统计管理登记工作;撤销或迁出(入)单位的注销登记或变更工作。
(九)组织全区统计教育,负责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统计证》年审、统计技术职称考试报名等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