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城区司法局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
机构信息
地区: 滨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 (工作日)
电话: 0543-2220898 投诉电话:0543-2220889 传真号码:0543-2220897
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创业大厦商务中心9号楼 邮政编码:256600
详细介绍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拟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区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审查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

(四)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对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人民陪审员和全区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

(十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乡镇(街道)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三)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滨州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入口

滨州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