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监督实施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制订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 2、受市政府授权,在区内行使市一级审批...
机构信息
地区: 霞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电话: 0759- 3628600 投诉电话 3628110
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楼, 邮政编码 524022
详细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监督实施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制订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

2、受市政府授权,在区内行使市一级审批和管理权限;

3、受区管委会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即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按管理权限审批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组织编制区环境保护任期目标、任务以及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实施;

5、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振动、固体废物、电磁电离辐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的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对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区内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区内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8、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以及环境信访工作;

9、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

10、依法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负责排污申报核定,核发排污许可证;

11、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环保贷款基金和环保补助资金;归口管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环境保护项目利用外资工作;

12、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工作;管理本区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3、负责组织本区环境监察、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

14、组织、指导本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组织实施区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

16、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负责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

17、承办区管委会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

姓名

邹志嫣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局全面工作

姓名

陈贵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办公室、环评管理科、环境保护监测站,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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