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徐闻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59-4869859 |
地址: | 徐闻县东方二路12号 |
徐闻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措施,拟订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规范性文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方案。
(四)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规范性文件。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开展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城合作交流。
(八)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徐闻建设。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王大勇(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庞海文(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会主席):分管基金管理股、医药服务和价格招采股工作,包括机关财务、物资采购、资产管理、规划财务、定点规划、统计分析、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防控基金风险、规范经办业务、医药服务管理、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结算等政策拟定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规章草案起草、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强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案件线索核查、案件查处和回复、案件移交衔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等工作。联系县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对口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科、医药价格招采和法规科、执法科。
劳良强(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包括综合材料、机关党群、干部人事、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合作交流、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乡村振兴组队帮扶、待遇保障、医疗救助、医保扶贫、医疗和生育保险政策等工作。联系县医保服务中心工作。对口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科、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同时抓好分工范围内的上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