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医疗保障局
遂溪县医疗保障局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遂溪县机构改革方案》成立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遂溪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
机构信息
地区: 遂溪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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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9-7710773
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站南路县医疗保障局, 邮政编码:524300  
详细介绍

遂溪县医疗保障局为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遂溪县机构改革方案》成立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遂溪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措施,制定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方案。

(四)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开展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遂溪建设。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领导分工

叶志军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何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公费医疗办公室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医保经办工作,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签订和结算、支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按病种分值结算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保障的组织实施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黄迪帆(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股及执法工作。负责医药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医疗救助、医保扶贫、禁毒等工作。

陈裕权(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及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股工作。负责综合材料、机关党群、意识形态、宣传、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合作交流、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文件、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综合治理,采购、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及预决算、计生等工作。牵头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创文、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规划财务、定点规划、统计分析、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防控基金风险、规范经办业务等工作。

李尚杰(党组成员):分管医药价格招采和法规股工作。负责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及其招标、医疗服务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集中采购、药械采购配送管理、政策法规等工作。负责干部纪律教育、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12345热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放管服”、数字政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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