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廉江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59-6623252 |
地址: | 广东省廉江市廉江大道北63号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湛江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中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配套措施,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建立事业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退休人员福利规定。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定,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广东省廉江市廉江大道北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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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9-6623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