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威海市、荣成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考...
机构信息
地区: 荣成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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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电话: 0631-7587289
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荷田东路158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威海市、荣成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统一调度、组织协调全市性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三)负责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在城镇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设置和有偿使用的户外广告空间资源的安全监督管理;督导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行使城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镇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六)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大型广告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权;对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行使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用途,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用途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引智)促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户外公共场所及市场外食品摊贩的监管执法工作,依法取缔其违法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指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商品消费集中场所)内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两部门建立相互通报和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2.关于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管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市场及其他经营场所无照经营行为。

3.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负责对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工业噪声污染的查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查处。市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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