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石家庄市生育网上办事大厅》是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事项而设立的网上服务平台。它所针对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内的人员。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主要可以办理以下计划生育事项: 1...
服务信息
地区: 裕华区
分类: 办事大厅 > 个人办事
所属行业: 卫计
办理流程

办理子女生育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生育实行免费登记制度,生育双方或一方户籍属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或生育双方户籍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现居住地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怀孕后可以通过“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孕健康-计生河北APP”、“石i民APP”、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或者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生育登记业务。

  一、适用对象

  夫妻生育子女均可进行免费登记。

  二、应提交的证件证材

  (一)证件证材:

     1、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承诺书、夫妻小二寸合照一张,子女有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 2、离异或丧偶时已怀孕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孕检证明、承诺书、本人小二寸照片一张; 3、子女已出生且符合当时生育登记条件的可补办生育登记,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证材(合法结婚后,生育的第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第二个子女、2021年5月31日(含)后出生的第三个及以上子女)。

  (二)证件证材要求:

  1、证件证材格式:jpg或jpeg。

  2、证件证材大小:小于1M。

  三、办理时限

  申请人自提交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并以手机客户端信息的方式通知申请人。超过两个工作日仍未收到信息的,申请人可以通过“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首页《办理事项进度查询与证件打印》或者“孕健康-计生河北APP”、“石i民APP”,输入双方(或单方)身份证号和验证码查询办理进度,如果办理结果为“办理中”,请与备注中的办理单位联系。办理结果为“同意”的,可以自行打印《子女生育登记凭证》。

  退回的申请,请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超过15个工作日未修改的,请重新申请生育登记。

  四、孕妇持《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领取《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服务卡》、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检查项目、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服务卡》仅限于本次怀孕、分娩使用,怀孕期间终止妊娠的,应在30日内登录业务办理地市的“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或者“孕健康-计生河北APP”、“石i民APP”办理生育登记注销手续,否则将影响下一次怀孕相关事项的办理。办理注销需提供医院的流产证明或者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基本信息
《石家庄市生育网上办事大厅》是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事项而设立的网上服务平台。 它所针对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内的人员。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主要可以办理以下计划生育事项:
1、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
2、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
3、申请照顾再生育;
4、办理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
提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相关计划生育事项请详细阅读承办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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