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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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00-12:00 13:30-17:30(冬季工作日) 8:00-12:00 14:30-18:30(夏季工作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38-2821080 传真电话:0538-2821080 |
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佛山街013号院内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 案,拟订全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现代流通方 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建议 意见。
( 二 )统筹协调全县投资促进工作,创新投资促进 体制机制。牵头全县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考核工作,负责全县 招商引资调度、督导、考核和奖励工作。策划组织重大投 资促进活动。负责策划、包装和推介我县招商政策、环境、 资源和项目。负责外来投资客商的联络对接和信息搜集工 作,加强与境内外经济贸易组织、社会团体、科研院所、 企业等机构联系,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合作网络体系。加强 招商引资专业队伍建设,拟订全县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规划 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起草全县优化投资环境的相 关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负责投资服务工作,协助外来投资企业落实有关政策。协 调有关部门做好招商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外来投资 客商及企业的投诉受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各类侵犯外来投资客商及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
( 四 ) 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 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 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 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 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五)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 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 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 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工程。
(六)拟订全县规范流通领域秩序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 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 信用销售。
(七)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 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 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 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 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 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 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 八 )拟 订 全 县 促 进 外 贸 高 质 量 发 展 的 政 策 措 施 并 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 标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 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 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 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 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负责全县对外贸 易业务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 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 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 贸易统计工作。
(十)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 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 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 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进 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市商务部门开展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 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 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吸 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以 及变更事项的服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 (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 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管理我县承办 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推动对外援助工作落实。管理多双 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 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
(十三)负责县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 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经济开发区 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 开发区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四)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会 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 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申报、建设、 监管和发展工作。
( 十 五 ) 负 责 发 展 东 平 与 有 关 国 际 经 济 组 织 、国外 地 方 政 府、友好城市间的 经贸关系,建立 联系机制并 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东平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六)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外国以及香港、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县代表机构的 相关工作。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 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全县商务领域人 才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七)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 施;拟定全县电子商务扶贫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 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全县电子商务运 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应用人才的 培养引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