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天津 |
分类: | 办事大厅 > 个人办事 |
所属行业: | 教育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简称“高考”,是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设置的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于每年6月7日-10日实施。按照教育部部署,天津市高考实行分省自主命题,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
高校招生实行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其中高考英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如报考有英语口语要求的专业,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