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丰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工作日), |
电话: | 0751-2265111 |
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公园内6号,邮政编码: 511100, |
根据《中共新丰县委办公室 新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丰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办发〔2019〕7号),我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新丰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县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四)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五)统筹协调县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各镇(街)、各部门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
(六)贯彻执行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七)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八)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县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安全。
(九)监管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