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岱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538-8568518 |
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政大楼E826房间 |
泰安市岱岳区商务局(以下简称区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泰安市岱岳区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区投资促进局)牌子。
区商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和投资促进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统筹协调全区投资促进工作,创新投资促进体制机制。负责全区招商引资调度、督导、考核和奖励工作。策划组织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策划、包装和推介我区招商政策、环境、资源和项目。负责外来投资客商的联络对接和信息搜集工作,加强与境内外经济贸易组织、社会团体、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联系,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合作网络体系。加强招商引资专业队伍建设,拟订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起草全区优化投资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投资服务工作,协助外来投资企业落实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招商项目的审批和服务。负责外来投资客商及企业的投诉受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各类侵犯外来投资客商及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
(四)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五)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拟订全区规范流通领域秩序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七)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八)拟订全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负责全区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十)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区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管理我区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推动对外援助工作落实。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
(十三)负责全区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协调经济开发区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十四)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申报、建设、监管和发展工作。
(十五)负责发展我区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我区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六)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外国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区代表机构的相关工作。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全区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七)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电子商务扶贫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全区电子商务运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电子商务应用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织推动本系统深化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审管联动,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创新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推进优化投资环境,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推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区商务局作为市商务局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食糖、羊毛、毛条等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作为市发展改革委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2.关于成品油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区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区发展和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区应急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工业产品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挂法规调研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应急、信访稳定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全区商务领域改革。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组织拟订全区商务发展战略和对外开放政策。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商务工作的对外宣传、网络管理和信息整理上报工作。负责商务史志年鉴资料提报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推进商务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商务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推动我区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区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政策。组织、协调涉及我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建立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库。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制度,支持受损产业恢复发展。按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的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工资及津贴调整等工作。负责全区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交流、挂职和包村干部的管理工作。
(三)规划统计科(挂开发区协调科牌子)。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承担商务运行综合统计分析以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全区商务工作年度计划安排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商务领域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局机关以及所属单位专项资金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协调经济开发区统计数据上报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申报、建设、监管和发展工作。拟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区和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负责电商扶贫工作。做好全区电子商务应用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
(四)投资促进科(挂外商投资管理科牌子)。统筹协调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策划组织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参加相关经贸洽谈会、峰会等活动。负责策划、包装和推介我区招商政策、环境、资源和项目。加强与境内外经济贸易组织、社会团体、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的联系,拓展投资信息搜集渠道,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合作网络体系。负责外来投资客商的联络对接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研究境内外招商引资动态,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境内外招商引资信息。加强招商引资专业队伍建设,拟订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我区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进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负责与我区驻外经贸代表处和我区驻北京、上海商务代表的业务联系。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起草全区优化投资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调度、督导、考核和奖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吸引外商投资政策规定。指导、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投资服务工作,协助境外投资企业落实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招商项目的审批和服务。负责境外投资客商及企业的投诉受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各类侵犯境外投资客商及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调度、督导、考核工作。
(五)商贸流通业发展科(挂商贸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牌子)。牵头拟订全区商贸发展规划、政策,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编制我区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我区大宗产品批发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商业发展。协调推动商务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商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照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以及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流通领域消费促进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拟订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
(六)对外贸易科(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牌子)。拟订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配额以及相关工作。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监督、协调全区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外国以及港澳台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区代表机构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分析工作。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进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我区国际货运代理管理工作。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拟订全区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我区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和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