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司法局
(一)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 (二)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
机构信息
地区: 岱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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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电话: 0538—8568110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龙居园A座3—5层
详细介绍

(一)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

(二)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会议纪要、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赔偿、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调解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仲裁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管理镇(街道)司法行政队伍。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审管联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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