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岱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538-8568316/8568698 |
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岱岳南街9号 |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区委及区委部门、外地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区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办理不相隶属单位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区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有关综合文稿。组织或者参与起草区政府向市政府汇报的重要文稿。起草或者修改区政府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稿。牵头或者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区政府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稿。
(五)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对区政府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组织、参与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调查研究,负责有关课题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重要信息、动态和政务舆情,综合分析研判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智库建设职责,推进民间智库发展。履行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
(八)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九)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十)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十一)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和确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问效,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评议全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政务服务热线事项办理工作。负责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推进重大涉民、涉企问题解决。
(十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大数据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区委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大数据工作,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全区数据资源,指导协调全区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进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工作,监督指导全区政府网站建设。
(十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全区外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外事出访、来访活动,承办需要区委、区政府审核、审批的外事工作事项,指导全区对外交往交流,管理对外友好关系,指导民间对外交往。
(十七)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区因公临时出国工作,负责全区因公临时出国护照、签证照会申办工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
(十八)协助我驻外领事机构处理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以及涉外突发事件,负责邀请外国人来访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九)负责编辑、发布《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公报》。
(二十)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有关单位推进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建设。
(二十一)负责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十二)管理区信访局。
(二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职能转变
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加快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推进“数字岱岳”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着力解决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问题,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主动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培植壮大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助力全区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司法局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司法局负责对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审核工作,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归档工作。
2.与区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在信息化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委网信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导、检查、推动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信息安全整体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大数据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政用、民用、商用大数据融合发展,负责全区大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3.与区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在电子政务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委网信办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协调政务网络管理。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推进实施。
4.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信息产业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