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南雄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
电话: | 0751-3822919 |
地址: | 南雄市雄州街道新城林荫西路13号 |
南雄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能是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拟订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和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负责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