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9:00-12:30 14:00-17:00(工作日) |
电话: | 0751-8280333 传真:0751-8280322,招商热线:0751-8700833 |
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中路17号 |
一、基本情况。韶关高新区前身为1992年的粤北工业开发区,2007年成立的韶关工业园区,2008年更名为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2010年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高新区。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现正着力构筑“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新格局,坚持“以升促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规划用地面积158.66平方公里(含沐溪阳山片、甘棠片、莞韶城片、污泥角片、浈江片、白土片、华南装备园片、韶钢园片、韶冶园片)。
二、定位目标。发挥邻近粤港澳大湾区区位优势,便捷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技术、人才等优质资源,打造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区;坚持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和谐共生,探索绿色发展新模式,打造绿色协调发展示范区;把握国家振兴老工业基地发展宝贵契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打造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发展引领区;以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发展为突破口,加速各类创新资源和平台落户,打造新兴产业加速发展集聚区。力争到2025年,经济规模再上新台阶,工业总产值超过1200亿元,营业总收入超过1500亿元。努力建成辐射带动全市乃至粤北创新发展的引领极,成为国家区域创新的重要节点和产业高端化发展的重要基地。
三、发展现状。
(一)主要经济指标。2021年,韶关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GDP)达233.3亿元,占全市15.0%;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816.8亿元,占全市50.2%,“四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050.6亿元,占全市36.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7家,占全市25.4%。
(二)主要发展成效。产业集聚成效显著,形成了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特色发展的“1+3”现代产业体系。其中专用工程机械及关键零部件产业上中下游融通创新发展,获批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截至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114家,占全市30.32%;科技型中小企业92家,占全市34.85%;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占全市1/4。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创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韶关高新区建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44家,其中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家,新型研发机构4家;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韶关实验室拥有国家级CMA资质认证,旭日国际、丹霞生物拥有国家级CNAS资质认证。韶关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黄沙坪创新园、双创装备中心、星火创客等孵化场地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累计引进5个院士团队落地建设9个项目。引进培育国家高层次人才9人,“十百千”高层次创新型人才4人。共有研发人员3984人,占园区企业从业人员的17.2%。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和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责如下:
一、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及直属行政单位职责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会计、后勤服务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起草、信息、宣传、信访、督查督办、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
2.人力资源管理局。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服务、内部审计等工作。统筹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3.招商引资局。研究国内外招商引资动态、投资走势与产业发展政策,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拟订高新区招商引资相关措施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管理和落地跟踪服务工作。协助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协助投资客商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市场调查、资源分析、项目论证、评估等工作。
4.科技创新局。拟订高新区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科技创新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区产学研创新联盟、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和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拟订高新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负责科技孵化和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审批服务和管理。牵头组织国家、省对韶关高新区考核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有关科技项目专项资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及科技成果申报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
(二)直属行政单位
韶关高新区财政局。拟订财税发展规划、政策性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审核批复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本级预决算公开。负责政府非税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依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高新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拟订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审核和监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二、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责
(一)自然资源和建设局。组织编制高新区区域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新区内建设项目(芙蓉新城范围及房地产项目除外,下同)的规划选址、规划条件出具、方案审查、建设工程验线、规划许可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施工许可、消防、人防、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审批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批后监管工作。承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协助开展高新区范围内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编制高新区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高新区内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活动。
(二)发展统计局。拟订高新区经济发展规划、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重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并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和综合性产业规划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措施。统筹谋划重点产业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划布局。审核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管理投资备案项目。组织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调度工作。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承担高新区范围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统计等工作。
(三)产业促进局。拟订高新区产业发展扶持措施、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服务企业申报政府扶持资金。承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服务等工作。开展工业经济运行分析监测。负责工业企业跟踪服务,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协调、指导片区产业促进工作。协助属地政府开展高新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产业园区绩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