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顺德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57-12345、22838180 |
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4楼 |
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行政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公,统筹协调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管理、监督。
(二)制定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并组织考评,监督审批服务的规范运行,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受理对区行政服务大厅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全区窗口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工作,指导、督促镇(街道)、区进驻部门审批服务窗口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负责区“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含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的咨询导办、协调督办及综合服务,指导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
(五)宣传推广区审批服务便民利民措施,组织、协调、督办重点项目、 重点企业、 重点人群的政务服务导办代办工作。指导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导办代办服务工作。
(六)建立市民建言献策研讨交流机制和激励机制,建设政民互动渠道,开展行政服务满意度调研,广泛收集市民意见建议。
(七)负责区政务服务热线( 22838180)日常管理、区政务服务热线统一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统筹负责佛山市政府12345 热线在顺德区的办理。协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市、区两级热线平台工单办理和知识库采编工作。 指导各镇(街道)热线办理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中心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文秘、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绩效、党务工作,负责保密、档案、印章使用管理和会务、接待、宣传、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工会、工青妇、扶贫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统筹本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政务服务科(区企业投资综合服务办公室)。负责区“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含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对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办、协调督办和综合服务,承担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的收件、发件、审核工作,负责对企业和市民的咨询、辅导。组织、协调、督办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政务服务导办代办工作。指导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导办代办服务工作。
(三)效能促进科。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集中办公,制定窗口服务规范制度和服务标准并推进落实,开展全区审批服务窗口考评,促进审批服务规范化和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利民措施的宣传推广,开展行政服务满意度调研,促进行政服务大厅群众办事满意度提升。负责进驻部门、审批服务窗口及其人员的日常协调和服务培训,受理对区行政服务大厅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意见和建议并跟进处理。负责区中心大厅咨询导办岗建设和管理、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套完善,承担服务大厅信息化系统开发和数据应用。负责全区窗口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工作,指导、督促镇(街道)、区有关部门窗口的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化工作。
(四)政民互动科(区热线办)。负责建立市民建言献策研讨交流机制和激励机制,建设政民互动渠道,广泛收集市民意见建议。负责区政务服务热线(12345)日常管理、区政务服务热线统一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统筹负责佛山市政府12345热线在顺德区的办理。拟订政务服务热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热线平台的有关宣传、评估考核和培训工作。协助开展行政服务满意度调研,对热线平台收集的社情民意和政务效能数据进行汇集和分析研判。协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市、区两级热线平台工单办理和知识库采编工作,指导各镇(街道)热线办理工作。
“行政服务中心预约”办事预约指引
操作指引
关注“顺德政务百事通”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行政办事”—“办事预约”,进入预约选择界面,选择“行政服务中心办事预约”。
温馨提示
1.预约采用“实名制”,预约人须如实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实名绑定,否则预约无效。
2.预约时段:每个工作日17:00发放工作日的号源。 3.取消预约及爽约说明: (2)预约成功后,将会在预约时间段开始3个小时前,进行取号提醒。
(3)同一办事人,在同一个时段内只能预约办理一项业务。
“其他专厅办事预约”办事预约指引
操作指引
关注“顺德政务百事通”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行政办事”—“办事预约”,进入预约选择界面,选择“其他专厅办事预约”。
预约须知
1.预约采取实名制,为确保预约人成功办理业务,请预约人填写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等预约信息。 2.预约更新时间:每个工作日17:00发放工作日的号源。 3.取号时间:
(1)请在预约时间段前15分钟至预约时间截止前15分钟之间完成取号,并到对应的窗口等待叫号。(例如:预约时间段为9:00-10:00,取号时间为8:45-9:45)。
(2)上午的预约号只允许上午取号,下午的预约号只允许下午取号。
预约采用“实名制”,预约人须如实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实名绑定,否则预约无效。
注意事项
1.请勿随意预约、取消或失约。为加强网上预约管理、充分利用预约资源、,失约、取消预约均会记录到诚信管理系统,失约和取消预约累计达到上限者,将被限制使用预约服务30天。
2.预约取号时间严格限制,如在预约约定时间段内没有到场取号,视为失约处理。
3.为确保现场预约成功,请注意填写准确的预约信息。如:甲为乙代办业务(该业务允许代办),则预约人信息填写甲的信息,办件人信息填写乙的信息。
(1)为充分利用预约资源,如无法按时前往办事,请在预约时间段开始3小时前取消预约。取消预约次数达到3次,则1个月内不能进行修改及取消预约。而1个月内爽约次数达到10次者,次日起30日内则将不能再发起预约功能,且均会被记录到诚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