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禅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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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电话: | 0757-82223787;传真:0757-82223396 |
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西路14号;邮编:528000) |
(一)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专项规划、 行政管理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 和规划。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 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 管理;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组织交通运输 行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及成果推广;负责交通运输综合统计和分 析;指导监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 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三)负责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项目的行业审批(核)并组织 实施;承担全市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调控责任,维护交通建设市 场的秩序;对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的法定程序实施规范化监管;负 责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造价的监管。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的管 理和维护,对公路桥梁收费站和公路路政实施行业管理;协调全 市航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业的审批; 负责组织、监督、协调、实施全市道路运输、公交客运、出租客 运、水路运输、港口行业及其辅助业等行业管理,维护行业的竞 争秩序;综合平衡全市交通运力的投放,检查指导行业经营行为 和服务质量。
(五)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政和港口行政管理;负责协调 港口行政管理规费征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运价调整和改革 工作。
(六)负责全市水路客货运输业(包括港澳航线)、港口、 引航等港口辅助业务及港口岸线布局、运输服务业的审批和监督 管理工作;负责港口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核和监管。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管理, 实施安全考核认证工作;组织关系国计民生的抢险救灾、紧急物 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八)负责协调佛山机场民航业务和佛山各火车站的相关运 输业务。
(九)负责城市道路及其交通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统 筹拟订停车场行业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交通领域的综合行政执 法。
(十一)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航道 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十二)统一领导和管理市轨道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