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金乡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 |
电话: | 0537-8771880 工作传真 0537-8771880 |
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水务大厦10楼 |
一、贯彻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协助所在县(市、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事项的落实工作。
五、承担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