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一、贯彻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协助所在县(市、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承担市...
机构信息
地区: 金乡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
电话: 0537-8771880 工作传真 0537-8771880
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水务大厦10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协助所在县(市、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事项的落实工作。

五、承担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济宁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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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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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民政府

金乡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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