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鱼台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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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 |
电话: | 0537-6256646 工作传真 0537-6256646 |
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湖陵二路国家电网西邻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
(一)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的群众。
(二)负责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县委、县政府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机关批转的信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
(四)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或者协调处理。
(五)向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和督查来信来访、网上信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县委、县政府批转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六)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七)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维护信访秩序。指导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
(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九)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本行业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