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农业农村局
微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三农”工作重大问题。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
机构信息
地区: 微山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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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
电话: 0537-8233678
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奎文路177号
详细介绍

微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三农”工作重大问题。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拟订农业地方标准。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植物保护、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农药、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畜禽屠宰进行监督。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县农业植物、水生植物和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农业植物、水生植物和动物防疫检疫,承担重大疫情防控工作。

(十)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推动农业对外合作。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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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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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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