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盐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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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
电话: | 0755-22746191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11楼 |
盐田区域历史源远流长,大梅沙海湾沙丘遗址考古发掘表明,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距今四五千年前,即中原地区夏、商时代,此地为百越部族聚居之处。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并在岭南地区设置南海、桂林、象三郡,盐田区域属南海郡番禺县地。公元331年(东晋咸和六年),朝廷撤南海郡,设置东官郡,郡治设在现深圳市南山区南头,下辖宝安、兴宁、海丰等6县,其范围包括今珠江三角洲及惠州、潮州一带;当时宝安县辖地涉及现在的东莞市、深圳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盐田区域部分属宝安县,三洲田与坪山、横岗、龙岗等地为惠阳县属地。公元590年(隋开皇十年),朝廷废东官郡,宝安县改属南海郡,县治设在南头。公元757年(唐至德二年),宝安县更名东莞县。公元1573年(明万历元年),撤东莞县,设置新安县(即原宝安县),县治仍设在南头。公元1666年(清康熙五年),新安迁界,并入东莞县。公元1669年(清康熙八年)复置新安县,县以下设3个乡、7个都建置,盐田区域归属城乡第七都范围。1914年(民国三年),全国行政区划整编,因新安县与河南省新安县同名,又复称宝安县。1924—1932年(民国十三至二十一年),实行区乡编制,盐田区域内有沙头角、盐田2个小乡;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调整为1个乡,称东和乡,这是盐田区域第一个统一全区域的建制设置。1949年10月,东和乡解放,由惠阳县接管;1950年4月,重归宝安县并成为第二区所辖一个乡。1951年,区域内分为沙头角乡、盐田乡。1952年10月,区域内分为沙头角、盐田、梅沙3个乡,划归第六区管辖。1955年8月,第六区改名为沙头角区。1958年10月,实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建置,区域内一度为南天门公社(深圳辖);11月,龙岗、横岗、坪山、大鹏等地由惠阳县划入宝安县,此时,三洲田从坪山分出,划入盐田生产管理区。其后,区域内有时设立一个镇一个公社,有时又并为一个公社。1979年3月,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盐田区域属罗湖区。1980年6月,从罗湖区分出,成立沙头角区;8月,深圳经济特区成立,盐田区域除三洲田等部分山地外,均划入经济特区范围。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建置,辖深圳经济特区外原宝安县地区。1982年1月,罗湖行政区设立,辖经济特区全部范围,盐田区域亦为其管辖。1982年9月,沙头角镇作为县级镇从罗湖区划出。1983年6月,深圳经济特区设罗湖、上步、南头、沙头角4个区办事处。1984年5月,沙头角区办事处改设为沙头角管理区,仍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1990年1月,特区内撤销罗湖、福田(原上步)、南头、蛇口、沙头角5个管理区,成立罗湖、福田、南山3个市辖区,沙头角管理区和罗湖管理区合并组建罗湖区人民政府。1997年10月21日,国务院批复,从罗湖区分出沙头角镇和梅沙、盐田2个行政街道,成立盐田区,为市辖6个行政区之一。1998年2月16日成立盐田区委区政府;3月30日,盐田区举行挂牌揭幕典礼。2002年6月,盐田区撤消沙头角镇,分成沙头角和海山两个街道。2014年12月16日,中英街管理局成立。
盐田区有沙头角、海山、盐田、梅沙4个街道办事处和中英街管理局,分辖19个社区。
沙头角街道成立于2002年6月18日,位于盐田区西南部,辖区总面积6.07平方千米。东连海山街道,西南接中国香港地区新界、中英街和大鹏湾,西北靠梧桐山,与罗湖区、龙岗区相连。地势北高南低,地貌以丘陵为主。下辖沙头角、田心、桥东、东和4个社区工作站和7个社区居委会。
海山街道成立于2002年6月18日,地处盐田区中部,辖区面积5.57平方千米。东接盐田街道,西邻沙头角街道,南临大鹏湾与香港地区新界隔海相望,北靠梧桐山与龙岗区横岗街道相连。区行政文化中心坐落其中,是盐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下辖田东、梧桐、鹏湾、海涛4个社区工作站和6个社区居委会。
盐田街道成立于1998年3月,位于盐田区中部,辖区总面积45.11平方千米。东与梅沙街道相连,西与海山街道接壤,南临大鹏湾与香港地区新界隔海相望,北与龙岗区横岗街道毗邻,地处盐田港后方陆域。下辖盐田、沿港、东海、明珠、永安、海桐6个社区工作站、6个社区居委会
梅沙街道成立于1998年3月,位于盐田区东部,辖区总面积21.83平方千米。东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相连,西接盐田街道,南与香港地区新界隔海相望,北靠坪山区坪山街道。下辖大梅沙、小梅沙、滨海、东海岸4个社区和4个社区居委会。
中英街管理局成立于2014年12月16日,位于大鹏湾西北岸、沙头角河下游入海段南岸,2015年1月5日揭牌运作,为盐田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负责管理中英街辖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建设,服务社区居民、企业和游客,由盐田区政府赋予相应行政管理权和行政执法权。辖区面积0.18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