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曲阜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 |
电话: | 0537-4498361 |
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鼓楼北街18号 |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七)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儒学文化传承创新工程。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以及文化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九)指导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
(十)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新闻出版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机构、业务以及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负责市内报刊出版单位和记者站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电影活动。
(十二)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和组织协调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加强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推动曲阜文化走出去。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曲阜文化交流与传播,稳步提升“孔子故里·东方圣城”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和曲阜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