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曲阜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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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 |
电话: | 0537-4411415 工作传真 0537-4418687 |
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静轩东路151号 |
曲阜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中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三农”工作重大问题。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指导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二)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推动农业对外合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引领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食用农产品(不含干果和管辖范围外的水果)、食用畜禽及其产品从种植养殖等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 关于节约用水管理。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
3. 关于野生动物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4. 关于船舶安全监管。配合做好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5.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