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福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
电话: | 0755-82918360,新生入学、转学咨询:0755-82918379;民办学校管理:0755-82918336;幼儿园管理:0755-23803659;教师招考:0755-83223139;教师资格认证:0755-82918332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九街6号 , 邮编:518048 |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区教育局合署办公。
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区教育经费;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指导和监督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区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四)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工作;服务区域内高等教育院校;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审核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备案审核幼儿园招生计划;管理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增设(撤并)和专业设置。
(五)规划、指导和协调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
(六)指导区属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法制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职称评聘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区属各类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区属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区教师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八)指导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九)指导管理区教育系统与国(境)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外籍教师和学生进行日常管理。
(十)统筹区教育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协调办理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
(十一)负责区教育系统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统筹开展全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十二)指导区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三)建立完善与企业、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话沟通机制,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