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任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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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 9:0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 |
电话: | 0537-5663071 工作传真 0537-5663071 |
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9号 |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工作措施,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有关工作。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组织协调全区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承担全区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承担辖区内路政、运政管理相关职责。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城市客运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三)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集中审核、报批、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各类建设、养护资金。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四)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县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监督乡、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六)承担区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区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组织区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营运性运输船舶检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负责渔业船舶的检验和监督管理。
(七)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交通信息化建设。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消防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