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昌乐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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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5月1日—9月30日) |
电话: | 0536-6661106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昌盛街4221号 |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领导下,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全镇的农业、工业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及辖区农村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土地等行政工作;
4.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党史、档案、政务信息、保密等工作;负责对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党的建设制度规定并负责督促贯彻落实;负责机构编制、人才工作组织人事、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妇联工作;负责团委工作;负责推动所属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所属各级党的建设,指导基层自治工作,加强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指导镇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协调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为工农业生产搞好服务;负责新上项目的协调、论证和招 商引资工作;负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政策的制定,抓好水利设施、水利资源、林木、农村经济管理和农产品检疫、检验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综合服务组织搞好技术指导服务;负责协调农业、水利、畜牧、经管等农业服务组织,搞好农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农民技术培训。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教育、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的管理;抓好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科技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拟定计划生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负责退役军人待遇保障、优待抚恤及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低保方面工作。
(五)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镇、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镇、村的土地城建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住宅建设、民建队伍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管理;负责指导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等工作。
(六)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公室牌子):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指导镇环保工作,抓好工业企业“三废”治理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按区域派驻的监管执法机构做好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做好执法信息事前预警、发现上报、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以及执法联络配合等工作,并组织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便民服务中心(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便民服务队伍的建设、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和代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催办;直接代理代办群众交办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负责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受理有关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二)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养老医疗等保险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方面的工作。
(三)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挂水利站牌子):负责林业、农机等技术试验示范、开发、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负责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四)财政经管服务中心(挂统计站牌子):负责镇财政收支预算、预算外资金管理、支农资金的发放和回收、行政事业费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和家庭经营承包合同管理以及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五)文化体育广播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文化、体育活动;制定本级文化、体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挖掘、保护和传承本地区、各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丰富农村文化娱乐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做好图书室图书资料的统计、借阅、保管及文体活动室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