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昌乐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工作日) |
电话: | 0536-6221993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利民街宝都街道办事处(原地税局院内)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县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宝都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及职责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党史、档案、政务信息、保密等工作;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对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
2.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制定党的建设制度规定并负责督促贯彻落实;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精神文明、人民武装、群团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指导推动所属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所属各级党的建设;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工作,加强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负责人才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政策的制定;协调农业、水利、畜牧、经管等农业服务组织,搞好农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农民技术培训;抓好水利设施、水利资源、林木、农村经济管理和农产品检疫、检验工作,指导农业综合服务组织搞好技术指导服务;负责指导街道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协调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为工农业生产搞好服务;负责新上项目的协调、论证和招商引资工作;抓好市场、商业网点和邮政、交通、通讯等第三产业的建设。
4.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教育、卫生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的协调管理、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的管理;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科技应用、文化娱乐活动;负责拟定计划生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行政管理工作;抓好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村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及信访案件的接访和调处工作;搞好法制教育、治安联防、刑释人员的社会矫正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负责退役军人待遇保障、优待抚恤及拥军优属等工作。
5.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街道、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街道、村的土地城建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民建队伍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管理;指导村容村貌、住宅建设、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等工作。
6.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公室牌子):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县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指导镇(街)环保工作,抓好工业企业“三废”治理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按区域派驻的监管执法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做好执法信息事前预警、发现上报、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以及执法联络配合等工作,并组织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
事业机构及职责
1.便民服务中心(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便民服务队伍的建设、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和代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催办;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直接代理代办群众交办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受理有关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2.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养老医疗等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等工作。
3.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挂水利站牌子):负责农业、林业、渔业、农机等技术试验示范、开发、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4.财政经管服务中心(挂统计站牌子):负责街道财政收支预算、预算外资金管理、支农资金的发放和回收、行政事业费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和家庭经营承包合同管理以及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5.文化体育广播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握好舆论导向和文艺方针;组织和指导辖区内文化、体育活动;制定本级文化、体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挖掘、保护和传承本地区、各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丰富农村文化娱乐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做好图书室图书资料的统计、借阅、保管及文体活动室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服务和通讯报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