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766—2977233 |
地址: |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沿江北路27号 , 邮政编码:5274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制定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对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进行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开展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负责全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管理工作。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