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昌邑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
电话: | 0536-7782001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北孟镇潍胶路与李井路交叉路口往东100米 |
北孟镇政府职能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党政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党史、档案、政务信息、保密等工作;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负责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2.党建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宣传、精神文明、人民武装、群团管理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人才等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制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工作;负责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和家庭经营承包合同管理以及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综合协调社会事务各项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残联等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服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禁毒、防范邪教、矛盾纠纷调解、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建设管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
6.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工矿污染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和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督等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配合执法、督查推进等工作;负责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
事业单位及职责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农业、林业、渔业、农机、农经等技术试验示范、开发、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水利设施,水资源保护及水土保持、抗旱防汛、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
2.财政统计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收支、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统计业务等工作。
3.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区域内就业指导、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服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救济等工作。
4.文体旅游广播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群众文化、体育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维护等工作。
5.便民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等情况进行协调;负责党群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