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都昌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网入口)
都昌街道党工委职责 都昌街道党工委是昌邑市委的派出机构,发挥核心领导作用,领导本辖区的党的工作、经济工作、政治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其主要职责...
机构信息
地区: 昌邑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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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工作日)冬季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电话: 0536-7122229
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平安街2023号
详细介绍

都昌街道党工委职责

都昌街道党工委是昌邑市委的派出机构,发挥核心领导作用,领导本辖区的党的工作、经济工作、政治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在本辖区的贯彻落实。对都昌街道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领导街道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及区委委托管理的党组织。负责抓好其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三)组织制定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和协调辖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参加社区党的工作。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都昌街道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任免干部。

(五)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协调其党政群各组织的活动和关系。

(六)负责本辖区内人员的思想、宣传、统战、信访、保密、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

(七)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改革措施在本辖区的贯彻落实。

(八)协助上级人大、政协。组织好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视察等活动,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行使权利。

(九)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都昌街道办事处职责

都昌街道办事处是昌邑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区居委会建设和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的决议、决定,负责辖区内的三个文明建设。

(二)制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以社区为依托,积极兴办便民利民的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强化社会服务功能。

(三)认真执行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按照区、街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街道绿化以及园林、环保环卫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防火、防灾、防汛、防震、救灾、社会救济等工作以及社区居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法制宣传、司法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搞好征兵、预备役工作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五)管理街道财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街道工商、税务、物价等检查、监督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街道幼教事业、成人教育和文化市场,搞好社会教育工作。

(七)负责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

(八)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九)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如下党政工作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党史、档案、政务信息、保密等工作;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负责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2.党建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宣传、精神文明、人民武装、群团管理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人才等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制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工作;负责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和家庭经营承包合同管理以及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综合协调社会事务各项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残联等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服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禁毒、防范邪教、矛盾纠纷调解、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建设管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

6.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工矿污染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和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督等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配合执法、督查推进等工作;负责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

事业单位及职责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如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农业、林业、渔业、农机、农经等技术试验示范、开发、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水利设施、水资源保护及水土保持、抗旱防汛、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

2.财政统计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收支、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统计业务等工作。

3.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区域内就业指导、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服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救济等工作。

4.文体旅游广播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群众文化、体育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维护等工作。

5.便民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等情况进行协调;负责党群服务等工作。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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