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寿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536-5221553传真号码: 0536-5103622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圣城街东首公安大厦一楼西侧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定部署督察工作。贯彻执行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交办的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由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市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等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三)与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司法局负责办理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案件。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负责依法办理本部门管辖的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案件,依法参加本部门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活动,履行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