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司法局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和信息化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
机构信息
地区: 诸城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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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电话: 0536-6213396;传真号码:0536-6215397
地址: 山东省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详细介绍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和信息化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负责维稳督导工作。负责“三清一增”有关工作。

二、督查调研室(挂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牌子)。承接市委以及业务部门交办的督查事项。承担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宣传、年鉴史志等有关工作。负责督查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工作。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和局属单位完成相关任务。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和审核工作,主要是以局名义对外发布的文字材料,协调各科室完成相关文字材料。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性调研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文件起草、工作协调等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起草年度工作报告。负责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负责牵头全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

三、政治处(挂党建工作科牌子)。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干警队伍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司法所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审批、职称评聘、党群组织建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和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及棚户区改造工作。承担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职责。

四、行政复议监督科(对外使用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市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名称)。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实施情况评估、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对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查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市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诉讼案件以及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后续应诉工作。办理市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指导全市行政裁决工作。承办或组织承办市政府管辖的行政裁决案件。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市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编写和审定全市统一使用的普法教材。承担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及局属单位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指挥全市安置帮教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挂律师工作科牌子)。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监督、年度考核。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牵头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协调处理市长公开电话和“12341”民生服务热线工作。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社区矫正工作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指挥全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双招双引”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诸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一)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二)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三)负责本地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评估和法律援助档案、资料的管理。

(四)负责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设立及运行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交流。

(六)负责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

(七)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指导,代理受援对象参加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八)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诸城市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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