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寒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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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冬季)14:00-18:00(夏季) |
电话: | 0536-7251124 传真:0536-7251124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通亭街幸福路广电大厦1楼 |
区民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落实上级关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寒亭区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基层服务能力建设。
(五)落实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和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街道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与相邻县市区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区婚姻登记工作。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落实上级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
(十)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福利彩票的管理、销售工作。
(十二)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管理国家、省、市和区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区民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落实上级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落实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在医疗救助资金筹集分配、救助对象资格确认、资金使用安全等方面,加强工作协调衔接,确保应助尽助。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挂规划财务科、人才工作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宣传、年鉴史志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工作,参与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指导各街道做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贯彻上级关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分配管理民政事业资金和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民政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交办的事项。
(二)综合科(挂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救助科牌子)。负责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基层服务能力建设。落实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落实城区地名标志设置规划。管理区划、界线地名档案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贯彻落实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政策,指导、管理全区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街道、各社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区民政标准化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区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和促进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潍坊市寒亭区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以及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政策,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管理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等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落实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和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办中央和省市区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工作,负责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下属事业单位名称及职责
寒亭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机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制定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托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整合全区社会救助资源协调相关部门在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慈善等方面为需救助人群提供服务。
(四)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
水平。
(五)受理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投诉举报。
(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并提供政策咨询指导、登记、实施、反馈等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
(八) 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寒亭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 协调城乡社区服务、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协调街道(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的规划,为能设置等工作,推进规范化运行。
(二)协调城乡社区建设政策、组织、经费、设施、人员、信息化等方面的落实。
(三)协调社区提升改革事项工作的落实
(四)处理城乡社区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社区建设调研搜集、调查居民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诉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城乡社区建设方面的情况、意见、建议等,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
(六)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寒亭区婚姻登记中心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婚姻登记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倡导文明婚俗;协助区民政局做好全区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结婚、离婚手续,补领、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负责婚姻登记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负责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