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寒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冬季)14:00-18:00(夏季) |
电话: | 0536-7251735 |
地址: | 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3379号金融大厦4楼 |
2、负责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监管、维修、处置、物业规范等实行统一管理。
3、参与拟订全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区级机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区级机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4、负责区级机关住宅区、机关周转房的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有关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及人防工程保障服务工作;参与区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任务的保障服务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区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区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负责区级机关节约型机关建设有关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和管理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特种专用技术用车和其他车辆的编制核定和配备使用。
7、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拟订中心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中心文秘、档案、保密、机要通信、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机关车辆管理、接待、会务、信息化建设、信访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本单位经费预算与决算的编制;负责单位经费收入管理,人员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缴纳等基本支出以及单位日常的项目支出,并做好登记账簿、打印财务报表。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的管理工作,银行业务往来的相关事宜。
(三)房管基建科。负责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监管、维修、处置、物业规范等实行统一管理。
(四)综合管理科。负责有关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服务管理工作;参与区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任务的保障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和管理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特种专用技术用车和其他车辆的编制核定和配备使用。
(五)公共机构节能科。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区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区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负责区级机关节约型机关建设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