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奎文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536-6859901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金宝街1379号 |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和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道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各级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登记、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