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奎文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536-8817799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 |
(一)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拟订全区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数字奎文”和智慧城市建设。
(二)负责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政务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区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指导其他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三)统筹管理全区数据资源,建设全区数据资源库。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指导规范数据资源交易。组织编制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依托潍坊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
(四)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相关工作开展评估考核,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全区政务服务平台和业务协同体系建设,参与推进潍坊市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区委办公室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数据服务政府决策的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五)负责全区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牵头制定和落实促进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监测分析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运行态势,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大数据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大数据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九)承担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